农业农村部通过示范认定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、项目扶持等措施,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,引领和带动特色产业发展。
一是培育主体。持续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,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龙头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。目前,认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。同时,推动各地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,初步形成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龙头企业“新雁阵”。
二是建立产业化联合体。推动建立龙头企业引领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、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。目前,全国已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,支持和带动农业企业1.2万家。
三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。通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,引导龙头企业及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参与项目建设,延长产业链,提升价值链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农业农村部我部深入实施质量兴农、品牌强农战略,持续推动特色产业绿色化、优质化、品牌化发展。
一是加强政策体系建设。2018年,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》;2019年,启动建设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;2021年,印发《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》,启动实施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(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)提升行动,引导各地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。同时,通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类项目,支持各地强化品牌建设。
二是打造知名品牌。认定全国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3267个,包括肥城桃、王晋甜瓜、泰山板栗、泰山红茶、泰山绿茶等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。认定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3274个,包括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金佛星马铃薯、汶阳镇瑞菏农庄绿菜花、王庄镇马铃薯、边院镇济河堂村济河堂有机蔬菜等示范村镇。2019—2020年,发布全国乡村特色产品1730个、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0个,包括泰安市泰山区沁园春女儿茶、东山县斑鸠店镇斑鸠店大蒜等产品获得宣传推介。
三是加强品牌宣传。2020年,向社会推介91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和136个亿元村,集中打造“独一份”“特别特”“好中优”的“乡字号”“土字号”品牌。连续4年举办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、连续19年举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、连续24年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,不断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,提升特色产品的品牌影响力。
乡村振兴,人才是关键。近年来,我部大力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,为推动脱贫攻坚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。2021年,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给予支持,将对全国1/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,培育1万名以上业务精通、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,招募1万名以上特聘农技员,构建“一主多元”的农技推广体系。会同中组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,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。
二是组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培训。2017年,建立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,利用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。2020年,各地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开展农民线上培训7718万人次。2021年,将举办12期农科讲堂,指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及时掌握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新理念、新知识、新技术,提高其科研和推广服务能力。
三是推进乡土人才职称评定。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《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增设正高级,可覆盖农学、园艺等8个专业;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,实现农业技术系列与农技推广体系的衔接。畅通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企业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,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大型企业、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,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评价自主权。同时,加大新兴职业开发力度,将农业经理人等新兴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。
下一步,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》《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(2020-2025年》,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。